执子之手 与子偕老
今天上午看了一篇报道:一个男人要将自己的肝捐给一个女人,想必都会以为是夫妻吧!我也那么认为,实际不是的,他们只是初恋情人,又再次相遇,就这样男人愿意捐肝,挽救自己心爱的女人。他们为了能够捐肝的通行证——结婚证书,千里迢迢到男人的老家去领,3个小时的路程,男人无微不至的照顾着她,直到结婚证书捧在手里的一刻。看了这个也许觉得在很多爱情故事里不算什么,很多地方都会发生,可是这比起那些只是写些小说似的爱情故事来的实际得多!“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是一种古老而坚定的承诺,是浪漫而美丽的传说。执手千山万水骤然缩短,执手恩怨情仇悠然消散,执手泪眼不忍相看,执手相思,相思难眠。
执手之时,冷暖两心知;执手之时,悲喜两忘。无奈的是执手后的悲哀,无奈的是分手时的凄绝。
执手因为爱。
爱的越真,心越清纯;爱的越深,情越质朴。执手时,绝不疯狂,绝不偏私。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执子之手,生死两忘!
曾经以为所有的爱情故事都一定要惊天地,泣鬼神才算完美,曾经以为只有留有残缺的爱情才是最美的,曾经以为每个人的爱情都一定要轰轰烈烈才能称得上爱情,曾经以为所有的爱情都有花前月下,海誓山盟……然而这些爱情都只是在小说里才会出现的场面,在我们的生活中没有那么多轰轰烈烈,没有那么多一见钟情,没有那么多催人泪下的梁祝式爱情故事。于是我们开始从虚幻的世界走向现实的世界,我们开始不再向往那么多的山盟海誓,我们只是渴望能有这样一份爱情——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曾经无限向往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玫瑰的浪漫,曾经无限向往同生共死的壮烈,也曾经无限向往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忠贞,但自从与那人携手走过黑夜里的漫漫长路,在瑟瑟寒风中任他为我披上外套之后,就死心塌地地认同了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爱情——不为什么,尽管轰轰烈烈使人感动,但平平淡淡同样震撼人心。也许我们的生命里并没有如画的风景,但至少我们拥有美丽的野花,在湿润的土壤里同样可以散发香气。
或者平平淡淡正是人生的真谛吧,我们虽然不能一同浪迹天涯,红尘作伴,但我们至少可以享有每个美丽的清晨和黄昏,我们可以执子之手地走过所有漫长的道路,哪怕路途中有着无数艰难险阻。
执子之手,看似是句平淡无奇的话语,其间却包含着那么大的勇气。不为什么,只为你,漫漫长夜里执子之手,走完那一段又一段的长路,坎坷的道路上执子之手,度过一次又一次的难关,在所有的道路上与你携手走过,让整个世界都变得渺小。
执子之手,在雨中共撑一顶小小的伞,在风中共披一件温暖的外套,让所有的山盟海誓都在此刻黯然失色,让执子之手的伟大爱情感动这个世界。在下雨的时候,你在车站孤伶伶地望着纷飞的雨线,你的心情是无可奈何的沉郁。这时从旁边伸过一把伞来,为你遮住了纷飞的雨丝和阴暗的天空;你不用回头,便知到是如山如海如蓝天的我正站在你的旁边了,便有一种极温暖极踏实的感觉涌上心头:雨丝就让它纷飞吧,天就让它阴暗吧,此时你已有了一把伞,而你的心情也因此而阳光灿烂。
——也许只是什么话也不说,只是在这漫长的道路上携手走过每一个路口,把我的真心放在你手中,携手走过一生一世的灿烂。 患难与共贫病相依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头大~~~~~``http://www.pgpop.com/image/face1.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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