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听,北京的风
你听,北京的风就算,有下一个青春可以挥霍。
依然希望,我的18岁,有你,有你的歌。
认识陈逸那年,我读高三,留短发,习惯挂着耳机穿梭在各大补习班,做很多笔记,解很多题目,很少说话。我想平静地过完我的高三,想考去北京,想吃最正宗的冰糖葫芦,靠在最古老的墙壁上听野猫的叫声。
只是,不期然地,我遇到了一个男孩,他一头撞进我18岁小小的心脏里,竟成了久久平静不下的波澜。
也许,你经常看见这样一个男子---神情淡漠,手指纤长,穿破了洞的牛仔裤,头发长而乱,面容却干净而俊冷,坐在长椅上双腿弯成坚韧的形状,走路时始终低着头,脚步淡定。陈逸是这样一个男子。没钱没文凭,住在街心公园附近的小房子里,听各种各样的歌,看各种各样的碟片,做一个关于一夜成名的貌似荒诞的梦。
但他是有明星气质的,第一次看见他,我的脑子里就冒出了这样的想法。那天很暖和,白云一朵一朵浮在头顶,我透过一家音像店硕大的玻璃窗看到他。他站在里面,顺手取下一张碟片,极迅速地剥下透明的外皮,打开盒子,又用更加惊人的速度把里面的碟片抽出来放进了宽大的裤子口袋里。我目瞪口呆地看着他,他也看见了我,却没有表情。
后来,我总会碰见他,然后跟着他走。不说话,不追赶,只是静静地走在他后面,踩着他修长的影子,乐此不疲的样子。他走许多地方,在书店看很久的书,在胜利路一个冷僻的地方看画展,傍晚习惯去地下电动城打电动。他在外面吃饭,两块五一碗的永和豆浆,或者三块钱一碗的刀削面,当他一个人低头吃东西的时候,我总觉得,全世界,都是安静的。
我们成了朋友,一起打电动吃刀削面。在熙攘的街上看电视墙里播放的很唯美的MV。他指着里面的男女主角说,等我变成了他,我就让你变成她。傍晚时候,会从画室偷水墨画给我,寒风凛冽的街上,我把画紧紧抱在胸前,听他不经意地说,等以后,直接画给你方便一点。
周末下午,他溜进我的补习班,在我身边坐一下午。通常都挂着耳机,在纸片上写歌词,字迹很漂亮。下课的时候,他把那些纸片一股脑塞进我的书包,说,回家贴墙上。又说,明天给你买猪。但那只他每次都要提及的猪在一个月之后才出现,粉红色的娃娃,耳朵上有好看的蝴蝶结,他说它叫沙琪玛。
我开始明白,想念是怎么一回事。深夜,补习结束后,我就跑到他家门前,咚咚咚地敲门,在他还来不及看清是谁的时候,跳到他身上大喊“好冷”,然后整夜听他唱歌,看他写歌。他有一把好看的吉他,飘出来的音符像他破碎在深夜的歌声一般忧伤而温暖,我没有令他痴迷的石榴裙,反倒被他的吉他声深深蛊惑,成了病疾。
我曾经看着他弹吉它的好看的侧脸陷入无限遐想,起身吻了他的额头。他毫不示弱,嘴唇如风一般在我嘴角擦过,轻微的鼻息,如同那夜起伏的风声,响在我耳边,是和心跳有关的声音。
12月末,有雪。他等在学校门口,不由分说地拉起我跑向附近的理发店。他指了指我,对理发师说,我要剪头发,剪成什么样,听她的。于是我以我最喜欢的标准,为他设计了一个清爽干净的发型,就像偶像剧里的男主角,不加修饰的帅气,眼睛会流露出单纯而羞赧的气质。自始至终,他不说话,结束的时候,揉了揉我的头发,说,乖,付钱。
他带我去了一个派对,吃许多点心,喝许多酒,混杂在人群里,游鱼一般穿梭。只是,当派对接近尾声,我们酒足饭饱打算开溜时,当天的女主角却把我们抓了个现形。我想,世上的富家千金都会是这样的吧,气质优雅,面容宁静,语调温和。她只是笑,对我们说,等一下还有水果沙拉。
当那个叫做林芷曦的女孩子三番两次出现在陈逸面前时,我开始后悔当日把陈逸的发型设计得太好看。她带很多点心,放在沙发上,看陈逸像猫一样把它们一点一点吃光。其间他们不说话,她看着他,他看着点心,吃光后,他会看看我,又对她说,吃完了,你走吧。
很多天后,在露天小吃,我们吃热腾腾的刀削面。他埋头扒拉着面里的葱花,表情淡淡地说,沈易初,你把这些葱花吃了,我今晚不偷别的,专偷你。我笑了,三下五除二,把里面的面和肉扫荡干净,留下了一碗的葱花,狼狈地飘在乳白色的汤汁上。他依旧面无表情,别过我的脸,狠狠吻我,而后,小声说,只要你敢把那妖精放在心上,我也没
什么不敢的。现在开始,你就是我老婆。
我学着做饭,烤蛋糕,洗衣服,留他喜欢的长发。他身上有林芷曦的痕迹,我不过问,她是与他的梦想有关的天使,我不能破了他的梦。林芷曦要的,是我所拥有的,但并不是我永远能留得住的。我用我18岁的爱恋换一场只有我受伤的闹剧,但绝对无法在陈逸淡漠的眼神面前做出任何反抗。
天气转暖。深夜,我站在胡同口,看陈逸用一根铁制的棍子哗啦一声敲碎“淑女屋”的落地窗。刺耳的警报器声音划破宁静的夜,他迅速扯下模特身上的百褶裙和衬衫,风一样跑向了对面的珠宝店。又是窗户破碎的声音,他摸索着,顺利拿出了那枚曾经令我垂涎不已的泪状的戒指。
我们奔跑,呼啸的风声是那个冬末初春最彻骨的浪漫。跑回住处,我靠在墙壁,气喘吁吁,惊魂未定。他抱起我,无力地说,对不起,易初。
我穿上百褶裙和衬衫,戴上戒指,做最清秀的发型,化淡妆,出现在他的唱片发布会后的大型派对。风很凉,痛经让我面色惨白,说不出半句话。林芷曦美丽动人,站在陈逸身边,一言一行,大方得体,有记者八卦的提问,都被她各个击破。我从门卫那里要来一张唱片,大步离开。走进学校宿舍的时候,收到他一条短信:“很漂亮,你是唯一的主角。”
他红了,那个原本只属于我的歌声,在大街小巷瞬间炸开,仿佛昭示着他绚丽人生的开始。他唱,短发的你低下头,红了耳根,白雪纷飞飘不散,那夜吻痕,那夜吻痕。宿舍的暖气断了,雾蒙蒙的清晨有很深的凉意。我把CD机的声音调至最大,在墙壁上寻找这段歌词。找不到。我抱着沙琪玛,看破晓的天,心口有痛感,却不敢流泪。
我怕,我一哭,老天就认定,他真的再也不是我的了。
他搬进了公司配备下来的公寓,宽敞明亮,温暖舒适。我在深夜蹑手蹑脚地出现在他面前,缩在他怀里过夜。在他去北京的前一晚,我把自己给了他。那日,下了很大的雨,我听着叮咚的雨声,慢慢感觉到,有些最纯真无瑕的东西,在这一夜,忽然,支离破碎。
高三的课程进入最后一轮复习,我的成绩却仍旧惨不忍睹。陈逸在北京发展得很好,越来越多的人听他的歌,贴他的海报。他发大量的短信和邮件给我,很深的夜,打来电话说,沙琪玛还好吧。我把自己埋在被子里,对他说,沙琪玛很想你。很多次,我们只是握着电话,沉默很久。他说,你听,北京的风。我说,我听到的,只有你的呼吸。
我没有考到北京,去了南方一个默默无闻的大学,过平静的大学生活。我们的联络开始变得形式化,简单的短信问候,只字片语,像是完成某个任务。渐渐的,我感觉到疏离。之后,他销声匿迹,没了音讯,只有报纸里铺天的绯闻,把他越捧越高。我绝望,悲痛难抑,选择恋爱。他叫李涵,沉着而优雅,拥抱我的时候,不会像陈逸一样,让我透不过气。
大一快结束的时候,学校有陈逸的演唱会,我混杂在人群中,仰起头看他王子般英俊的面容。身边是起伏的尖叫声,我傻傻地站着,泪如泉涌。
演唱会末尾,有一次歌迷互动。他从一个透明的箱子里抽出一张纸片,淡淡看了一眼,递给旁边的工作人员,却不等工作人员公布名字,抢先说:“沈易初同学。”我错愕良久,低着头上台,脚步紊乱。他缓缓走来,猛地拔下固定在嘴边的小型麦克风,在一片唏嘘声中,小声对我说,12点,图书馆。
亲爱的,读到这里,你一定觉得我傻极了。那夜12点,陈逸坐在图书馆门前,冷风灌满他愈加冰冷的心脏,尘封了一年的心,却终究没有找到解冻的源泉。而辗转一夜的我,出现在次日中午12点的图书馆,看来来去去的人,听来来去去的风,忽然意识到,我们的12点,是不一样的。
我打他的手机,却听到陌生的声音。他说,我是他的经纪人。我笑了,笑自己的愚笨。我问,这一年的短信,都是你发的吧。他不说话。我继续说,你他妈的是林芷曦的经纪人才对。
很久很久之后,陈逸还是红得耀眼。他和林芷曦订婚的消息传来那一年,我已经开始工作,和李涵同居一室。我赶凌晨的一班飞机,戴着那枚戒指,悄悄混进了订婚筵。我吃许多点心,喝许多酒,混杂在人群里,游鱼一般穿梭。只是,我被他发现了。他笑了,眼光却有隐忍,温柔地说,小姐,等一下还有水果沙拉。
我回到了我们从前的小屋,门锁没有换,里面却落满了灰尘。墙壁上靠着一幅画,被白色的布帘挡着。我扯下布帘,后退一步,呆呆地,捂住了嘴。那么巨大的一幅画,阳光灿烂的街道做背景,一个短发女孩,眼神清澈,正透过音像店的玻璃窗,向里面好奇地张望。
旁边一张字条,他写:“这是我爱上你的,第一个瞬间。原来,画给你,并不很方便。” 想起了一篇中考作文,门其实是虚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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