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岸天使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论坛,不要冷落了陌生人新人注册后在此报道,奖励20羽毛:)严肃处理违规灌水行为及处罚办法
参与论坛宣传活动,获得积分勋章奖励知羽艺匠及其他模板资源下载珍惜你的ID 珍惜你的名誉
查看: 858|回复: 2

[单曲] 原创红歌《错》遭网络歌手疯狂剽窃

[复制链接]

31

主题

0

回帖

69

积分

雾天使

Rank: 2

积分
69
发表于 2008-3-24 11: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创红歌《错》遭网络歌手疯狂剽窃



剽窃一事,古已有之。唐柳宗元在《辩文子》一文中就曾写道:“其深而类者少,窃取他书合之者多,凡孟管辈数家,皆见剽窃。”就是说,古圣先贤的著作,早都被人窃过。
古人尚且如此,我辈自当发扬光大。近日,在网上广为流传,很受大众欢迎,由世纪博乐签约歌手陈德志作词、作曲并演唱的歌曲《错》被传遭剽窃。据悉,这首《错》正是该公司近期大力宣传的新歌,歌曲尚在宣传阶段即遭遇剽窃。剽窃疑似者名叫林正源,此人在中华演出网以原创作品类型发表了一首新歌《错》,其歌曲名称、演唱、编曲均与世纪博乐旗下歌手陈德志演唱的《错》如出一辙。
经与世纪博乐相关工作人员联系后,证明林正源发表的这首新歌即是陈德志演唱的《错》。令人乍舌的是,林正源竟然未对原作作出任何改动即署名自己为词曲作者及演唱者,剽窃手段极其明显、粗糙。
著作权法所称抄袭、剽窃,是同一概念,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更准确的说法应是,剽窃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发表。从林正源剽窃陈德志《错》这一案例来看,林原封不动地复制了他人作品,在著作权执法领域被称为低级抄袭。此类事件也为人们做了一个很好的警示:法律才是保护原创作品最强的保护伞。
近年来娱乐圈抄袭,剽窃事件不断,在利益驱使下无数公司和个人走此“捷径”。在注重版权保护的今天,此类事件的频发不能不引发人们的思考。就像《草根年华》里所说的那样:“考试的抄袭无关紧要,至少没有侵害第三者利益,大不了把自己坑了,知识没学会,学费白交了,而剽窃他人作品,就是道德败坏,好比偷了别人的孩子,换了身衣服,愣让孩子随自己的姓。”

丢失了品质的这些人,总是剽窃着他人的故事,丢了自己的故事,在剽窃的故事里过着自己的生活。剽窃着属于他人的东西,丢了自己的尊严,拿他人的风采做嫁衣,用剽窃来的光彩遮掩着本身的污迹。

    看到美好的事物,每个人心中都有或多或少的占有欲望。但,古人说,剽窃即偷,偷必有泄,或当场被按住,或日后被揭发,早晚注定要败露。



歌曲视听:
[wma]http://ent.voc.com.cn/UpLoadFile/2007/11/30/141918734.wma[/wma]

[ 本帖最后由 jufeng102 于 2008-3-24 11:27 编辑 ]

评分

参与人数 1羽毛 +6 收起 理由
jufeng102 + 6 好听的歌曲,希望能赶快分享你的下一贴^_^

查看全部评分

1593

主题

3852

回帖

9303

积分

六翼天使

Rank: 8Rank: 8

积分
9303

终身成就奖杰出贡献奖优秀版主奖优秀会员奖突出贡献奖贴图大师奖60周年国庆纪念勋章音乐之星奖五周年纪念勋章

QQ
发表于 2008-3-24 11: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听地歌曲,支持一下

0

主题

196

回帖

179

积分

雾天使

Rank: 2

积分
179
发表于 2008-3-24 16:07:44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听!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落岸天使论坛

GMT+8, 2024-11-26 08:58 , Processed in 0.153652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