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云畅想 发表于 2008-5-18 22:35:36

国务院公告: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

新华网北京http://img1.qq.com/weather/pics/5619/5619723.gif5月18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报道,国务院今天发布公告宣布,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公告全文如下:

国务院公告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Louisa 发表于 2008-5-18 22:41:09

举国哀悼,万民同悲,我们都应该记住这一天,更应该化悲痛为力量,帮助灾区人民早日重建家园!

悠悠 发表于 2008-5-18 23:02:11

火炬传递,暂停三天

嗯,让爱成为一种习惯,让团结成为一种习惯

ybfybf 发表于 2008-5-18 23:07:27

深切哀悼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

悠悠 发表于 2008-5-18 23:16:34

一起哀悼,愿他们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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