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悠
发表于 2010-5-17 08:02:45
版主申请不允许这样加分, 所有评分一律取消!
没做斑竹就这样胡乱使用评分权限!搞什么!
论坛有论坛的规矩,羽毛是论坛奖罚的工具,不是个人喜好的附属品!
任何奖励和惩罚都必须合情合理。这样发羽毛什么意思?
子龙
发表于 2010-5-17 08:20:06
:L ~~
还真的不懂规矩:call:
认错认错
自我面壁思过
悠悠
发表于 2010-5-17 08:32:27
以后不允许再发生这样的事情。
版主申请是严肃的事情,要认真对待,版主和准版主还有会员的一言一行都要谨慎,你的任何行为都看在会员眼里,记在心上。哪个斑竹合格不合格,优秀不优秀,会员心理都有杆秤。所以不能任意放纵,哪个斑竹要申请什么勋章,必须符合勋章规定的要求和标准,达不到要求的,自然不能通过,还请继续努力。既然对会员是如此要求,对斑竹更加。斑竹本身就应该以身作则,做好各方面的表率,不仅仅是因为你的才华,你的圈子好友都支持你才可以做斑竹。管理群也不是个人交友的好圈子。不要认为自己和谁关系好就去推荐,大家一起玩。
斑竹是管理论坛的,必须负起具体的管理事务,必须对得起斑竹申请的各项要求:每天在线2-3小时,必须要管理自己版块的帖子,管理完之后才去其他版块进行正常的回复发表。这是最基本的斑竹工作要求,达不到要求的,请不要申请了,否则申请了斑竹,只是为了个人的权限,或者其他的原因,纯粹挂个版主的空壳,对论坛,对斑竹无益处。哪位怀着私心申请的,请趁早打消这个念头。如果一名斑竹不为论坛服务,不负责版块管理事务,凭什么称为斑竹?!
我的话可能比较伤某些人的心,但这是实情 。希望各位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子龙
发表于 2010-5-17 08:36:41
不对呀
以前申请的版主也有这样的先例哦
为什么到我这里就说 论坛有论坛的规矩,羽毛是论坛奖罚的工具,不是个人喜好的附属品!
请看下面这些贴子 论坛的规矩在哪里 请给我一个说法
http://www.luoan.cn/bbs/thread-135686-1-5.html
http://www.luoan.cn/bbs/thread-135687-1-5.html
http://www.luoan.cn/bbs/thread-135559-1-5.html
梦舞秋歌
发表于 2010-5-17 08:53:24
以前申请斑斑的时候
老大批准后,
斑斑和会员要求意思意思
所以适当红包意思了下
但是必须是私人的羽毛
在一切红包所用费用,在发完后,
总计下红包数量,私人转账到“落岸天使”账户里面。
这样各位老大也不会有什么意见了.
因为这个是私人的,当然如果会员和斑斑们都没有要求,可以不发红包!
[ 本帖最后由 梦舞秋歌 于 2010-5-17 08:59 编辑 ]
梦舞秋歌
发表于 2010-5-17 09:03:06
不过悠悠不允许这样发红包,有她一定的道理
建议子龙去申请发红包呀!
通过后大家可以去领了!
子龙
发表于 2010-5-17 09:23:32
多谢邱哥解释
原来是要申请才能发滴
看来是误会悠悠了
认错认错
继续自我面壁思过:call:
梦舞秋歌
发表于 2010-5-17 09:32:03
理解万岁
悠悠
发表于 2010-5-17 10:45:38
因为会员新申请版主,在没有通过申请之前,是应该低调的。为了避嫌,自己申请版主的帖子最好不要经常回复,因为这样的行为容易引起别人反感。
还没申请通过之前,就发羽毛,有贿赂拉选票的嫌疑,试问,如此当上斑竹,会员们会真心信服吗?
如果子龙或者其他版主果真有感谢的意思,那么请在申请通过之后。到时候即使你不发也会有会员主动打劫你,讨个彩头。同样的事情,顺序换了,味道和性质就变了。
子龙列举的斑竹申请的帖子,都是2009年12月申请的几个新版主。请在往前看看,我们08年申请版主的帖子,在我辞去版主职务之前,那些版主申请帖是否存在这样的现象?
既然发现不好的现象,自然就应该去改正,而不是去“发扬”。
谢谢各位理解。
任天行
发表于 2010-5-17 11:24:04
悠悠说的很在理,恳请各位都能理解一下。
能认错的都是好孩子,思过完了,等老大去放你出来吧。
话说回来,红包是不能乱发放滴,不然通货膨胀怎办呢